严明“中秋国庆”两节纪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1089]
9月13日,机关党委召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机关32个党支部书记(委员)参加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刘玉泉、纪委书记姚志宏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纪委副书记张文礼在会上传达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通知》和学校纪委《关于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通知》。
刘玉泉指出,“两学一做”已进入攻坚阶段,学习教育是否取得成效,就要看现在能否将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扎实推进。一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始终胸怀远大理想、追求奋斗目标,在学上下功夫;二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和做“四有好老师”紧密结合起来,在做上下功夫;三要结合工作实际学,特别是结合贯彻落实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有思路、有措施,学以致用,在用上下功夫;四要以学促行,着力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振奋精神,提升热情,真抓实干,在干上下功夫;五要将学习教育与严肃纪律紧密结合,始终将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临近,更要严守中央、省委通知精神,筑牢思想防线,绝不触碰“红线”。
姚志宏强调,机关党员干部“两学一做”,要将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唤醒党员意识,回归党员角色和身份,不忘初心,做一名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要接地气,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校纪校规结合在一起,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学习教育要触及问题、排查漏洞、完善规定,落实到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上;要提升和升华对党员标准的认识,对照《党章》规定、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评价自己,坚持合格标准、坚守底线意识;学习教育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慵懒散慢的不良风气,树立正气;党支部书记要承担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纪律,加强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对组织的承诺意识。“两节”临近,全体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省委“九条严禁”、教育部“七条红线”的相关规定,谨言慎行、严格自律。
机关党委负责同志总结了机关前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安排了近期工作。